西华大学体育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发布者:体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09-29浏览次数:486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文件精神等文件规定,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未解除的行政处分;

5.具有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生资格注册)。

6.身体健康。

二、申请及录取程序

1.凡具备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我院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申请填报我院志愿,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通知。

2.复试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成绩(含本科阶段推免成绩和复试)、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形式采取线上或线下,坚持疫情防控属地原则,因地制宜,具体形式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1)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体检。体检在明年3月份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我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以接收“推免服务系统”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考生登录西华大学微信公众号:西西互动--缴费大厅--研究生复试费,缴纳复试费120元。

5.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以下情形不能到我校参加复试:

1)来我校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级市域内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旅居史,或有相关接触史(含经停)。

2)来我校前14天内有国内本土确诊病例报告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相关接触史(含经停)。

3)“四川天府健康通”为黄码、红码。

4)来我校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相关接触史的学生。

5)来我校前一周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或其他传染性疾病的。

三、监督和复议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时未能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对本单位推免生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安全保密要求。参与复试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参与复试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

4.复试工作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体育学院招生工作组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受理招生过程中违纪行为的举报。

举报电话:028--87720574

四、本办法由西华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


西华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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