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
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标准
(适用于体育教育专业)
一、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程序
该课程学分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按规定直接认定或组织汇报后认定,特殊情况交由科技创新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讨论后认定。具体程序如下:
学生填写《西华大学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学生可在教学办教学秘书处索取),并按照规定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指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文件交给指导教师;
指导老师直接认定或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小组认定;
认定确认后保存该学生申报资料至专项档案袋内,并做好数据统计,在该项课程开设学期结束前进行统计,确认每个学生该项课程最后得分,并在教务系统上提交成绩;
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范围
1.参加“挑战杯”、“西华杯”、校级或校级以上创新竞赛;
2.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学科竞赛;
3.获得体育类、运动康复类、管理类国家职业培训证书,会计类、CBBA、计算机类相关行业认证证书;(其他证书可由科创小组确认)
4.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参与教师、学校团队、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工作,有优异表现者;
5.国家级、国际级重大比赛获奖者、省级重大比赛前三名;
6.获得相关行业或机构认可的发明、专利;
7.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表现优异者;
8.其他类与创新创业实践有关的活动,经科创小组认定。
三、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成绩评定标准
该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获得60分及以上即可结业,最高不超过100分。
项目 |
获得分数 |
备注 |
参加“挑战杯”、“西华杯”、校级或校级以上创新竞赛 |
完整参加获得10分,获奖获得30分; |
参赛证明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
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学科竞赛 |
完整参加获得10分,获奖获得30分; |
参赛证明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
获得体育类、运动康复类、管理类国家职业培训证书,会计类、CBBA、计算机类相关行业认证证书;(其他证书可由科创小组确认) |
一个证书30分; |
出具证书复印件 |
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参与教师、学校团队、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工作,有优异表现者; |
一般刊物20分; 体育类中文核心期刊80分 |
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
国家级、国际级重大比赛获奖者、省级重大比赛前三名; |
省级30分; 国家级以上50分; |
参赛证明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
获得相关行业或机构认可的发明、专利; |
认定后获得40分; |
证明复印件 |
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表现优异者。 |
视情况认定后获得5~20分; |
证明 |
其他类与创新创业实践有关的活动 |
视情况认定后获得5~20分 |
学院认定 |
四、附则
本认定标准由体育学院科技创新小组体育系负责人负责解释。
附件:
1.《西华大学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
2.各种证明格式样本